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6项制度的通知》(赤政发〔2021〕1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诉求,对本项目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共赤峰市委党校(赤峰市行政学院、赤峰市社会主义学院)校园建设项目
2、项目概况:中共赤峰市委党校(赤峰市行政学院、赤峰市社会主义学院)校园建设项目建设地址位于位于中共赤峰市委党校(赤峰市行政学院、赤峰市社会主义学院)院内,北临方兴街,东临春水路,西、南与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接壤。项目新建建筑面积55896.16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学综合楼、学院餐厅及后勤楼、2号学员宿舍楼、文化信息楼以及其他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工期约26个月。
二、项目实施可能存在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影响;对环境、交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对项目建设场地内及周边群众、企事业单位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响。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周边可能受项目实施影响的群众及企事业单位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等方式与评估主体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发表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3、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五天。
四、评估主体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1、评估主体:中共赤峰市委员会党校
联系人:张新春 联系电话:0476-5893963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北京玉龙天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76-8865372 邮箱:yltx55@163.com
特此公示
中共赤峰市委员会党校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