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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委党校举办集体学习会暨《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21-03-0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铸牢全体教职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月1日下午,赤峰市委党校在前期校委理论中心组带支部原学习的基础上,集中全体教职员工聆听《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专题解读讲座。学习会由市委党校副校长王玉新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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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党校刘彤教师以《继续保持模范自治区的崇高荣誉,深入学习<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为题进行专题授课。她从条例出台的背景、条例的亮点、条例出台的意义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讲座主题鲜明、脉络清晰、内容丰富、重点突出,对提高党员干部群众民族政策理论水平、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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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市委党校校委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工作,在前期校委理论中心组带动行政部位基层党支部全体党员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全体教职工参加此次专题学习,就是要做到党校干部职工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确保党校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上走在前列、作出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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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群众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高度深刻认识学习宣传《条例》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坚持党校姓党,党校人姓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民族团结进步贡献党校力量。


审 核 | 王玉新       责 编 | 马云燕       供 稿 | 张雨轩       照 片 | 鲍志刚